TourCast 使用条款

第一章 总则

第1条(目的)
本条款旨在规定TourCast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运营的应用程序及网站“TourCast”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的使用过程中,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及责任事项。

第2条(定义)
① “用户”是指同意本条款并使用公司所提供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。
② “会员”是指通过SNS账号等完成会员注册,并与公司签订服务使用协议的用户。
③ “SNS账号”是指通过Google、Apple等外部平台提供的用户识别账号。
④ “内容”是指公司通过服务提供的所有信息、文字、图片、视频及其他资料。

第3条(条款的效力及变更)
① 本条款通过在服务页面公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告后生效。
②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修改本条款。
③ 如修改本条款,公司将注明生效日期及修改理由,并至少提前7日进行公告。但如修改内容对用户不利,则至少提前30日公告,并在必要时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向用户单独通知。
④ 如公司在公告修改条款时明确说明“在修改条款生效日前未表示拒绝即视为同意”,而用户未明确表示拒绝,则视为用户同意修改后的条款。
⑤ 如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,公司不得向该用户适用修改后的条款,用户可解除服务使用协议。

第4条(服务提供及付费服务)
① 公司提供以下服务:
1. 提供旅游相关信息及内容
2. 用户咨询答复及客服服务
3. 公司规定的其他服务
② 公司可根据运营或技术上的需要变更或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务,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外,公司不因此向用户另行赔偿。
③ 如公司提供付费服务,该服务的收费标准、退款规定等事项按照另行制定的使用条款或运营政策执行。
④ 公司可根据用户当前位置提供周边旅游信息、公共交通信息、便利设施、地点搜索、移动距离及路线信息等基于位置的服务。有关个人位置信息的使用及基于位置的服务使用的详细事项,按照另行制定的《基于位置的服务使用条款》执行。
⑤ 用户可以选择不同意使用基于位置的服务,在此情况下,仍可使用公司提供的不需要位置信息的其他服务。

第5条(会员注册及账号管理)
① 用户通过SNS账号登录并同意本条款后,即完成会员注册。
② 会员有责任管理自己的SNS账号访问权限,防止其向第三方泄露。因会员管理不善导致的账号盗用或服务使用损失,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③ 如存在以下情形,公司可拒绝会员注册或事后解除服务协议:
1. 冒用他人名义或SNS信息
2. 填写虚假信息或未填写公司要求的信息
3. 曾经失去会员资格
④ 公司不接受未满14周岁儿童的会员注册。

第6条(会员义务)
会员不得实施以下行为:
1. 盗用他人信息或不正当使用服务
2. 侵犯公司的知识产权或妨碍服务运营
3. 损害公司或第三方名誉或妨碍其业务
4. 发送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信息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条款的行为

第7条(服务使用限制)
如会员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义务或妨碍服务正常运营,公司可根据情况采取警告、暂时停止使用、永久停止使用等分阶段限制措施。

第8条(会员注销及数据处理)
① 会员可随时通过服务内设置或客服中心申请注销,公司将及时处理。
② 会员注销时,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隐私政策需要保存的信息外,会员的全部数据将被删除。但用户在公共公告栏等区域发布的内容可能不会自动删除,因此用户应在注销前自行删除。

第9条(知识产权及用户发布内容)
① 公司制作并提供的内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。
② 用户在服务内发布的内容(包括提问、评价等)的著作权归该用户所有。
③ 用户同意公司可为服务运营、宣传及改善之目的,在服务内外无偿复制、修改、展示及传播用户发布的内容。

第10条(免责声明)
① 因自然灾害、系统维护、通信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服务时,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② 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,公司不对服务中所提供内容的可靠性及准确性承担责任,也不对用户因使用服务未获得预期收益或发生损失承担责任。

第11条(营销信息接收同意)
① 公司仅在事先获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发送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信息。
② 用户可随时撤回接收同意,即使不同意接收,也不会在浏览指南等基本服务的使用方面受到不利待遇。

第12条(发布内容的管理)
如用户发布的内容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、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或违反公序良俗,公司可不另行通知而删除相关内容或限制访问。

第13条(广告及合作服务)
① 公司可为了服务运营而加入联盟推广项目(如联盟链接等)。
② 通过联盟链接连接至外部网站后发生的所有交易,均为用户与相关经营者之间独立订立的合同,公司不对该等交易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责任。

第14条(多语言提供及解释)
① 本条款可能以多种语言提供。
② 如翻译版本与韩文原文在解释上存在差异,以韩文原文为准。
③ 韩文原文:https://tourcast.co.kr/ko/terms

第15条(适用法律及管辖)
① 本条款依据大韩民国法律解释并适用。
② 因使用服务而在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争议的诉讼,应向依大韩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确定的有管辖权法院提起。

附则
本条款自2026年8月24日起施行。